首页 > 新闻 > 国内 >

高温津贴被混淆成冷饮、防暑药品?法官明确:此举不合法

发布时间:2024-06-27 09:51:45来源:
 6 月 27 日,近日,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下将高温津贴错认为冷饮、防暑药品等实物福利的现象,多位法官予以明确指出,此类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据悉,高温津贴系用人单位依据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给予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具备法律效力。国家规定,当气温超过 35 摄氏度,企业需根据劳动合同内容,因工种和工作环境差异,为职工发放高温补贴。然而,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用人单位以发放冷饮、防暑药品等实物福利替代高温津贴,甚至将高温津贴金额纳入最低工资,严重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
法官强调,高温津贴作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应获取的法定劳动津贴,禁止以任何形式混淆或替代。用人单位务必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且要保证津贴的发放标准与发放时长符合当地政策要求。
同时,法官提醒广大劳动者,要提升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熟知自身合法权益及维权途径。若发现高温津贴被混淆或替代,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反对意见,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此外,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安全与健康,除发放高温津贴外,用人单位还应积极施行其他防暑降温举措,如供应清凉饮料、设置遮阳设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同时,劳动者自身也应自觉遵循劳动纪律,注重自我保护,避免在高温天气下长时间作业。
总之,高温津贴乃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应得的法定劳动津贴,任何形式的混淆或替代均不合法,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责编: 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