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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个税汇算明起办理 3月20日前办理需预约

发布时间:2025-02-28 10:04:06来源:
3月20日前办理需预约,此后无需预约随时可办

 

2024年度个税汇算将于3月1日到6月30日进行申报,目前预约功能已经开通。纳税人如需在汇算初期,即3月1日到20日之间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个税汇算”),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理。3月21日到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随时办理。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算?具体如何办理?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解答。

3类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算

个税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减免税额后计算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的行为。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需要说明的是,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主要分为以下3类: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如果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就可以在法定时间内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第三类是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等特殊情形,造成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个税汇算办理有3种方式

2024年度汇算的时间是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提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需要延期的,应当在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在汇算期内按照上一汇算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完成汇算。

汇算主要有3种方式: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年度汇算。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个税App及网站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提交退税申请后,税务机关将依法开展退税审核。经审核退税申请符合规定的,将及时发送国库办理退库。经审核发现退税申请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将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消息、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向纳税人开展提醒,纳税人接收该消息后,应当及时补充资料或者更正汇算申报,纳税人拒不提供资料或者拒不更正申报的,税务机关不予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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